为贯彻落实2022年度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重点工作,完成省、市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计划,进一步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深入践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现制定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局统一要求,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包含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5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纳入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由市医保局按比例统一抽取被检查单位,各地医保部门负责辖区内被抽取定点医药机构的打击欺诈骗保检查工作。
二、市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按照市部门联合监管计划,组织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与市场监督部门联合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市级联合抽查。由市级部门统一抽取被检查单位(55家),按照医疗保障和市场监管各自职责,共同组织开展联合抽查行动。